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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1-03 15:59:25

    过渡期截止2018年1月1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为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场供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的公告,过渡期截止2018年1月1日,此后生产的国产或进口配方乳粉应当取得配方注册证书,此前生产的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再次明确,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其生产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应当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产品配方注册并在销售包装的标签上注明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