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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广西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啦!有你关心的内容么?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1-11 10:21:27

            近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这将是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什么要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

            1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是法律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2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制定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作为指导和规范全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对有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如何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办法》中明确了食药监管部门
     哪些职责和任务?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又做了哪些规定?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
             明确五项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办法》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明确食品安全追溯监督管理的部门职责和任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没有建立追溯体系、追溯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促使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有效衔接。

     



            明确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建设追溯体系,切实履行法律责任。
             明确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主要内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记录,实行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从进货采购到产品销售各环节都可进行全过程有效追溯。

    食品生产企业
             应当建立食品及食品原辅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藏运输管理、包装标识管理、流向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依法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食品销售企业
             应当建立采购食品及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管理、进销货台账管理、贮藏运输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厂场、场地挂钩协议准入等制度,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餐饮企业
             应当建立采购食品及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管理、采购台账管理、贮藏运输管理等制度,依法从事食品餐饮服务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记录运输、贮存、交接环节基本信息。
             明确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主要方式。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建设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鼓励和引导优先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肉制品等产品中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可采用纸质记录等实现可追溯。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建设公正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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